朋友小聚,话题说到了传统曲目的教学,每个人都是一堆的牢骚:不是我不想教好,实在是学生学不好。所以大部分的老师都懒得把曲子跟学生一一分析一一讲解了,“就把它当创作曲弹吧”。
这个我完全能够理解,因为我们的古筝实在是太博大精深了,“茫茫九派”各有各的风格,各有各的特色,要弹好,实属不易,。真正能把每个流派都弹好的人应该没有吧,能够精通两到三个流派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,所以我们也不能太苛求教学的完美了,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,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了。中国古筝网
从事教学工作多年,对于传统曲目的教学,我有我自己的一套方法,说不上是什么经验,只是自己觉得这样教效果比较好,今天写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,如果大家觉得这个方法好,不妨试试。
我们的考级教程中,基本上每一级别都是有五首创作曲、五首传统曲组成,而五首传统曲又不可能都是同一流派,基本都是客家、潮州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浙江参叉出现,学生学完一首山东曲,接着又是潮州曲,接着又是河南曲,一会又是客家曲,等转完一圈,再让她弹山东曲,早就把山东曲的指法特征和风格音特征等忘得一干二净,“混作一团”是常有的事,越学越糊涂。
我现在的教学思路是这样的:一到四级,只弹创作曲,传统曲一个都不弹,等四个级别的创作曲弹完,学生也学了有一年多了,各方面都相对稳定了,再回过头去学传统曲。传统曲也是一个流派一个流派地教。比如,先教潮州曲,让学生从一级潮州曲弹到四级,六到八首曲子下来,一般都能把潮州曲的特征记得比较清楚了,再教客家曲,客家曲和潮州曲在指法编配和运指规律上有相同之处,不同的是风格音的处理和左手的细微处理,同样是从一级到四级,这样的对比学习,既巩固前面的,又记住后面的,以后再碰到这些曲子的时候,客家和潮州就不容易混淆了。把山东派和河南派也安排在先后学习,山东曲和河南曲在指法编配和运指规律上也有相同之处,只是托劈的弹奏上,山东曲是小关节的,而河南曲是大关节的,其他的区别主要在左手上,这个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,这里就不详细说明了。
这样把一到四级所有的传统曲都弹过,分流派来学,对加强学生的记忆是很有帮助的,从五级开始,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教学路子弹奏了,这时候一定要一个级别一个级别,一个流派一个流派地参叉学习了,混淆的情况还是会发生,但是通过老师提点是可以立刻改正的。
我们都知道,学生刚学古筝的时候,对于“4”和“7”的音准是很难把握的,正常的“4”“7”尚且成问题,常常按不准,一弹传统曲就更头晕了,升“4”降“7”不说,还有微升“4”、微降“7”,还有苦音、欢音等等,往往弹着弹着,连正常的“4”“7”音准都不知道了。所以我采用前面的方法,一年多的创作曲弹下来,学生对“4”“7”的音准有了相当的概念,再弹传统曲,就好很多了。当然这个方法也是因人而异,对于年龄偏小的学生,可以放宽到五级甚至六级以后再弹传统曲。
这是我近年来一直采用的传统曲教学方法,本人觉得还是有很多优点,当然这纯属我个人观点,如有不对之处,或大家有更好的方法,欢迎批评指正和交流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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